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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眾若為「在職業工會投保」的會員,且領取的給付為「薪資所得」或「執行業務所得」,可向給付單位出示「在職業工會投保的證明」或「加保證明」,即可免扣補充保費。 此外,領取「退職所得」也不用扣補充保費,以及單次給付的兼職所得若未達基本工資,也可免扣二健。
免扣補充保費的證明文件與情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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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您是在職業工會投保的會員,並領取「薪資所得」或「執行業務所得」,提供此證明文件可免扣補充保費。(工會投保證明、繳費單 記得要留著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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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兼職所得:: 單次給付金額未達當月基本工資時,無須扣取補充保費
- 退職所得:: 例如資遣費等,屬於退職所得,不需扣補充保費。
- 兼職所得:: 單次給付金額未達當月基本工資時,無須扣取補充保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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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演講費、顧問費、車馬費等執行業務收入,在職業工會投保者免扣。
- 演講費、顧問費、車馬費等執行業務收入,在職業工會投保者免扣。
注意事項
- 職業工會投保的免扣規定僅限於「薪資所得」及「執行業務所得」項目。 若有其他如股利、利息、租金等收入,仍需依規定收取補充保費。
- 若未及時提供證明文件,可事後向公司申請退費。
- 補充保費的扣繳是以單次給付達一定金額為基準,未達門檻則免扣。自103 年9 月1 日起,保險對象領取的兼職所得單次給付未達基本工資(目前114年最低薪資為28,590 元),無需扣取其個人之補充保險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