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﹥ 最新訊息公告 > 時效提醒 > 近期國稅局已陸續發出綜所稅退補稅通知(請點進入)2019-08-02 近期國稅局已陸續發出「個人綜合所得稅」退稅、補稅通知:一、補稅:經復查決定應補稅者稅捐機關會填發繳款書,請於收到繳款書十日內繳納,以免有罰則。二、退稅:稽徵機關於核定後十日內退款。退款方式1申報時留有銀行帳號者直接劃撥。2寄發國庫支票。3寄發收入退還書,送達日起三個月內有限(逾期不退)。相關法規可參所得稅法100條。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