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﹥ 最新訊息公告 > 財稅資訊 > 獨資合夥事業營所稅併入綜所稅(請點進入)2018-11-15 107年度起獨資合夥事業免徵營所稅改納入綜所稅(有限公司、 及[ 股份有限] 公司仍為營所稅) 上一個 回列表 下一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