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關連結: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e=G0380131
一、何謂「高頻交易」?
指同一人同一戶於同一年,金融系統辨識自動排除非銷售性質交易項目,存轉匯入金額累積達240萬元且該年度有任4個月份存轉匯入筆數每個月達200筆者。
二、金融機構對於高頻交易應提供國稅局哪些資料?
(一)確認金融帳戶身份資料:姓名、身份證明種類、金融開戶日期。
(二)金融帳戶交易紀錄:存轉匯入金額及帳號。
三、每年何時提供?首次何時提供?
(一)每年3月31日。
(二)首次於112年3月31日提供。
四、其他
(一)洗錢防治法(附有連結網址):只要逾50萬的交易,銀行要做身份確認、查詢及通報的作業。
(二)營業行為及交易,建議請盡量以企業戶匯企業戶的方式收匯款,減少以個人帳戶收匯款。